为落实中央赋予青岛“强化海洋功能和特色、带动形成一批现代海洋城市”的重任,当好海洋强国、海洋强省建设排头兵,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市海洋发展局牵头制定了《青岛市关于加快打造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助力海洋强国建设的意见》,并以市委、市政府正式文件印发。
4月12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青岛市关于加快打造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助力海洋强国建设的意见》有关情况,市海洋发展局副局长戚永战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海洋是青岛最大的特色和优势所在,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刚刚闭幕的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了加快迈向“活力海洋之都、精彩宜人之城”的城市愿景,并把打造“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作为“六个城市定位”之一,将青岛的海洋发展摆在前所未有的位置。去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市海洋发展局牵头制定了《关于加快打造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助力海洋强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正式印发(2022年4号文)。现将《意见》有关内容通报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及过程
2021年,中央有关文件提出“支持深圳、青岛等强化海洋功能和特色,带动形成一批现代海洋城市”,把青岛海洋发展摆在了全国沿海城市的第一梯队。
2021年海洋强省工作会议指出,青岛要强化责任担当、勇当经略海洋的先锋。
为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赋予青岛海洋发展的光荣使命,市海洋发展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协同市委政研室、市政府研究室及相关部门组建工作专班,认真学习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赴上海、深圳实地学习海洋政策制定、海洋产业发展的先进经验,组织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建言献策,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意见》以及《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青岛市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15条政策》(以下简称《海洋15条》)三个文件。目前,《行动计划》已经以市委海洋委名义印发,《海洋15条》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
二、政策主要内容
《意见》提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发展的系列重要论述,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青岛海洋综合优势,加快建设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到2025年,预计全市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以上,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以上,现代海洋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全面提升。做出这样的安排主要考虑我市海洋产业经过近年来的调整完善,产业集聚度提升,生产力布局优化,发展环境有所改善,目前几个主要海洋产业的发展势头比较好,今后几年将是产能的加速释放期,海洋经济具备较好的增长动力和支撑条件,同时考虑到疫情对海洋旅游业、水产加工等行业的冲击,为了把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考虑的更充分,市海洋发展局对速度型指标保持适度稳健的定力,在工作中努力争取更好的结果。另外我市海工装备、海洋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近年来增长平稳,为了强化海洋新兴产业对海洋经济的拉动作用,市海洋发展局设置了更高一点的增长目标,“十四五”期间市海洋发展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部署,紧盯宏观经济动向,积极实施更加精准对路的工作措施,到2035年,初步建成海洋科技领先、海洋经济发达、海洋生态环境优美、海洋文化繁荣、海洋国际交流合作活跃的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十三五”期间国家提出支持深圳、上海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但是“十四五”不再沿用这一提法,而是提出支持深圳、青岛等强化海洋功能和特色,带动形成一批现代海洋城市。所以去年以来,市海洋发展局积极对接国家有关部委广泛听取国内外有关专家的意见,经过综合研判,确定将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作为我市“十四五”阶段性目标,同时提出到2035年创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远期目标,市海洋发展局觉得这样的目标设置更加合理可行。
《意见》共5000余字,包括7个部分27条。其中,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第二到第六部分谋划部署了 “五个中心”建设。
● 国际海洋科技创新中心包括加强海洋重大科研平台建设、引领国家海洋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提升产学研协同创新能力、打造国内领先的海洋人才矩阵等4项工作。通过推动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试点国家实验室入列,支持中科院海洋大科学研究中心、中国海洋工程研究院(青岛)加快发展,推动部、省、市共建国家深海基因库、国家深海大数据中心、国家深海标本样品馆,进一步巩固提升青岛海洋科技创新能力。
● 全球现代海洋产业中心包括加快构建现代海洋产业集群、壮大船舶海工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海洋生物医药产业、积极发展海洋新能源产业、创建海水淡化示范城市、稳步发展深远海未来产业、打造现代渔业样板、加快智慧海洋建设、打造特色海洋旅游目的地等9项工作。通过推进中国北方(青岛)国际水产品交易中心和冷链物流基地、蓝谷药业海洋科技谷、百发海水淡化扩建工程、中鲁海洋创新产业园,争创国家海水淡化示范城市,建设国家深远海绿色养殖试验区等一批重大项目、重大任务,加快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 国际航运贸易金融创新中心包括创建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拓展金融服务海洋经济发展领域、提高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水平、提升服务国家战略能力等4项工作。通过加快董家口港区项目建设,推进国际邮轮母港区开发建设,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海洋绿色信贷、蓝色债券示范金融业务试点,建设国内国际多式联运组织中心等举措,引领打造世界一流海洋港口和东北亚国际航运枢纽中心。
● 全球海洋生态示范中心包括建设绿色生态海岸带、增强服务碳达峰碳中和能力、加强海洋生态修复和防灾减灾等3项工作。通过优化海岸带及近岸海域开发保护总体布局,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加强海湾生态养护与修复,加强海洋环境预警监测能力建设,提升赤潮、绿潮等生态灾害防控能力等措施,引领打造“水清、岸绿、滩净、湾美、岛丽、物丰”的美丽海洋。
● 全球海洋事务交流中心包括积极构建海洋开放新高地、拓展国际海洋合作空间、搭建国际组织合作发展新平台、建设世界知名“蓝色会都”等4项工作。通过建设上合海洋科学与技术国际创新转化中心,推进“透明海洋”“丝路方舟”等海洋科技合作伙伴计划,建设青岛海洋国际合作中心,办好东亚海洋合作平台青岛论坛、世界海洋科技大会等海洋展会活动,引领拓展海洋领域国际合作。
最后一部分是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和资源支撑,加强工作推进等3项工作。重点强调了市委海洋发展委员会领导作用,明确了各区(市)、功能区和有关部门(单位)的责任,强化政策和资源支撑,加强工作督导落实,确保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建设有序推进。
三、政策主要创新举措
(一)突出青岛在海洋强国、海洋强省建设中的引领带动作用。
《意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海洋强国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海洋强省建设工作要求,深入研判、准确把握国家赋予青岛海洋发展的新定位,提出将“打造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作为“十四五”期间青岛城市发展的阶段性战略目标。市海洋发展局围绕落实国家、省“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海洋强省建设行动计划等政策文件,结合我市海洋发展实际提出了20余项在全国具有引领性、首创性、示范性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如部省市共建国家深海三大平台、创建国家海水淡化示范城市、建设中国海洋工程研究院等,力争当好海洋强国、海洋强省建设的排头兵。
(二)突出系统化推进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建设。
为加快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建设,市海洋发展局同步制定了《意见》《行动计划》和《海洋15条》政策,形成了 “1+1+1”政策支撑体系。
《意见》主要是谋长远、把方向,描绘了未来五年乃至更长一个时期青岛海洋发展蓝图,系统部署了“五个中心”建设。
《行动计划》主要针对“五个中心”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按照项目化、清单化的要求,研究提出了未来三年重点推进“十大工程”,海洋科技创新引领工程、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工程、海洋人才引进培养工程、海洋产业集群培育工程、海洋新兴产业壮大工程、海洋传统产业提升工程、数字海洋建设工程、航运贸易金融创新工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海洋国际合作工程等十大工程,提出实施一批重大任务、重大项目。
《海洋15条》主要聚焦高端海工装备、海洋生物医药、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新能源、高端航运服务业、现代渔业等海洋重点产业,研究提出了15条29款扶持政策。
《意见》《行动计划》《海洋15条》形成组合拳,将更好地推动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建设加快起势。
(三)突出海洋产业发展这个主攻方向。
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的指示要求,市海洋发展局在《意见》中把发展海洋经济、海洋产业作为贯穿《意见》的一条主线,《意见》中有三分之一的条款用于部署海洋产业发展,尤其对于国家和省重点支持发展的船舶与海工装备、海洋生物医药、海上风电、海洋新能源、海水淡化、现代渔业等海洋产业,市海洋发展局都进行了专题部署,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推动我市海洋产业跃上新的台阶。
(四)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保障。
海洋经济要实现突破发展,离不开政策和要素的支持。市海洋发展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文件提出的鼓励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优化财政资金支持方式、鼓励发展投资基金和探索组建专门公司等措施,提出了“探索组建市级海洋发展平台机构,发挥已设海洋投资基金作用,根据项目储备探索设立海洋发展投资基金,探索发行海洋建设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引导各类资本投向海洋经济,进一步激发海洋发展活力。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市海洋发展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即将召开的市“两会”精神,重点抓好《意见》《行动计划》《海洋15条》的落地实施,加强政策解读,在全市进一步营造认识海洋、走向海洋、经略海洋的热潮,全面增强向海图强发展新优势,加快推动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建设开拓新局面、实现新飞跃。
文章来源:青岛发布